办理国际专利申请流程:向受理局提交国际专利申请文件→受理局对国际专利申请文件进行形式审查→国际检索单位对国际专利申请文件进行国际检索→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国际局对国际专利申请进行国际公开→要求国际初步审查→进入具体国家阶段。
从中可以看出,进入具体国家阶段是办理国际专利申请的最后程序。但是,进入具体国家阶段的程序不是自动发生的,申请人必须办理进入指定国国家阶段的手续。那么,希望在中国获得专利保护的专利申请人该如何办理国际申请进入中国国家阶段的手续呢?
首先,申请人希望在中国获得专利保护的,应当在规定期限内办理进入中国国家阶段的手续(以下简称“进入手续”)。申请人应当在自最早优先权日起30个月内办理进入手续,未在该期限内办理的,在缴纳宽限费后,可以在自最早优先权日起32个月内办理。值得注意的是,申请人在办理进入手续时撤回优先权要求的,办理该手续的期限仍按照原最早优先权日起算。因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作为指定局对《专利合作条约实施细则》(以下简称“PCT实施细则”)中涉及优先权恢复和援引加入的规定作出保留,而使国际申请的优先权在国家阶段不成立的,办理进入手续的期限仍按照原最早优先权日起算。
其次,申请人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的规定和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的要求提交相关申请文件,具体包括:(一)根据要求获得发明专利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类型(两者只能择其一),提交对应的国际申请进入中国国家阶段声明,声明表格可以从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官方网站上下载,填写该表格时必须正确写明国际申请号。(二)国际申请以外文提出的,提交原始说明书、权利要求书、摘要的中文译文。有附图和摘要附图的,提交附图副本和摘要附图副本,附图中有文字的,将其替换为对应的中文文字。国际申请以中文提出的,提交国际公布摘要的副本。有摘要附图的,提交摘要附图的副本。
再次,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缴纳并缴足申请费、公布印刷费(仅限发明专利申请),必要时还应当缴纳宽限费、申请附加费。要求了优先权的,还应当自进入日起2个月内缴纳优先权要求费。
特别提醒: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是中国国民或居民的主管受理局,同时也是国际检索单位和国际初步审查单位。由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作为受理局受理的国际申请在进入中国国家阶段时免缴申请费及申请附加费。
最后,当申请人办理了进入手续后,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将对译文提交日和申请费、公布印刷费、宽限费的费用缴纳日进行比较,以后到日确定为进入日。
另外,依据《专利法》第十九条的规定,在中国没有经常居所或者营业所的外国人、外国企业或者外国其他组织在中国申请专利和办理其他专利事务的,应当委托依法设立的专利代理机构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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