哥斯达黎加经济主要是农业和电子元件出口。在中美洲地区经济较发达国家,由于是中美洲和南美洲的文化交汇处而拥有多样的文化。被称为“中美洲瑞士”。
哥斯达黎加目前商标法律为1975年5月27日生效的《关于工业产权保护中美洲条约》,该条约废止了成员国以往的国内工业产权立法,从而建立了一整套统一的关于商标、商行字号以及广告用语的保护法规。商标申请的官方语言是西班牙语。
哥斯达黎加是《关于工业产权保护中美洲条约》、《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和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的成员国,但目前仍未加入商标注册国际注册马德里协议书和议定书。
一、申请哥斯达黎加商标的资格
任何有合法权益的人均有权申请注册哥斯达黎加的商标。外国的商标只能以其所有人的名义注册。国外注册哥斯达黎加商标必须通过哥斯达黎加商标代理向哥斯达黎加商标局提出注册申请。
二、哥斯达黎加商标的构成要素
只要能区分商品和服务来源的具有显著特征的标志都可以申请哥斯达黎加商标,包括:命名、词条、徽章、字母组合、图章、装饰图案、浮雕、名字、臆造名字、字母、数字以及上述要素的不同组合和不同形式。
哥斯达黎加商标还可以包含产品的形状、描述或状态,以及印象深刻的包装或商业形象。商业名称可不经注册就受到保护。产品原产地命名将受到保护并专属于在特定地区的生产商集体使用并注册。
三、哥斯达黎加商标申请所需资料
1.商标注册申请书。申请书内容包括申请人的名称和地址(法人填公司名称和地址,自然人填姓名和住址);所提交文件的清单和已缴纳费用的证明;申请人或者其代理人的签名。
2.商标图样10张。规格不得超过8cmX8cm。如果商标要求保护彩色,要另外交5张彩色图样;
3.商品或服务的清单。对商标保护范围内的指定商品或服务,要列列出具体商品名称或服务项目。
4.签署的委托书 ,需要办理公证认证。
四、哥斯达黎加商标申请的时间
通常4-5周拿到官方回执,12-24个月拿注册证书。
五、哥斯达黎加商标申请流程
(1)形式审查: 申请递交后 对提交的申请文件、商标图样、委托书等文件进行的合法性审查;符合规定的,将授予申请日和申请号。
( 2)实质审查: 根据法律审查商标是否具有可注册性、 是否与在先注册的商标相同或近似、是否违背商标法的禁用条款。 对于不通过实质审查的商标,审查官将书面通知申请人,并告知驳回理由。申请人在接到该驳回通知之日起限期内可提交复审,否则,该申请将被视为放弃,申请日和申请号均不予保留。
( 3)公告: 经审查,审查官认为商标申请可以被接受后,便会在哥斯达黎加官方商标公告上刊登公告。自公告日 2 个月为异议期。
( 4)提交使用声明: 经过上述程序后,商标专利局颁发 "允许通知",非注册证; 基于打算使用的商标,在签发注册证之前,颁发 "允许通知"之后的6个月内,申请人必须提供在商业中真实使用商标的声明,可以申请延期。
( 5)注册核准: 商标专利局接到真实使用声明后,再次进行审查。如果经审查决定接受真实使用的声明,颁发注册证书。
六、哥斯达黎加商标有效期及使用
从注册日起算 10 年 ,注册有效期满需继续使用的,应在注册有效期满前 6个月申请续展注册,每次续展注册有效期为10年。
哥斯达黎加商标获得授权后,如果连续5年不在哥斯达黎加使用,则有被撤销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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