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权和著作权的联系与区别

时间: 2016-10-13 18:07 来源: 恒大知识产权 作者: 胡柳 点击:

       商标权是指商标主管机关依法授予商标所有人对其注册商标受国家法律保护的专有权。商标注册人拥有依法支配其注册商标并禁止他人侵害的权利,包括商标注册人对其注册商标的排他使用权、收益权、处分权、续展权和禁止他人侵害的权利。
 
       著作权是指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的创作人或其他依法享有著作权的公民、法人或非法人单位所享有的以对其作品的支配为客体的一种民事权利。著作权具体包括著作人身权和著作财产权。著作人身权是指作者通过创作表现个人风格的作品而依法享有获得名誉、声望和维护作品完整性的权利。该权利由作者终身享有,不可转让、剥夺和限制。著作人身权的内容包括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著作财产权是作者对其作品的自行使用和被他人使用而享有的以物质利益为内容的权利。著作财产权的内容具体包括复制权、发行权、出租权、展览权、表演权、放映权、广播权、信息网络传播权、摄制权、改编权、翻译权、汇编权、追续权以及应当由著作权人享有的其他权利。
 
       商标权和著作权同属于知识产权的范畴,两者之间关系密切,例如商标中的文字可能涉及字体著作权,商标中的图形可能涉及美术作品著作权等。另外,商标权和著作权都具有专有性、时效性、地域性和财产性等特征。商标权和著作权又是两种相对独立的知识产权,两者之间存在许多区别。从分类上讲,商标权属于工业产权,而工业产权与著作权是知识产权的两大分支。从权利的特性上讲,商标权和著作权之间存在以下区别:
 
一、权利的主体不同。
 
       商标权的主体包括商标权的原始主体和继受主体。商标权的原始主体是指商标注册人,继受主体是指依法通过注册商标的转让或者移转取得商标权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国家不能成为商标权的主体。
 
       著作权的主体既可以是作者本人,也可是其他依法享有著作权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时还可以是国家。
 
二、权利的保护对象不同。
 
       商标权保护的对象是商标,是由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声音、颜色组合,或上述要素的组合,具有显著特征的标志,是一种无形资产。
 
       著作权保护的对象是作品,是指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并能以某种有形形式复制的智力成果,是一种有形资产。
 
三、权利的获取方式不同。
 
       我国对商标实行注册制度,对著作权采取登记制度。商标只有依照法定程序向商标主管机关申请注册,经审查核准才能获得商标权。作者的作品自创作完成后,依法自动享有著作权。国家鼓励作者主动申请著作权登记,登记证书是权利归属的初步证明。

四、权利的保护范围不同。
 
       商标权的保护范围以核准注册的商标核定使用的商品为限。著作权的保护范围是指作品的发表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使用权和获得报酬权。
 
五、国家主管机关和适用法律不同。
 
       商标权的主管机关是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著作权的主管机关是国务院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即国家版权局),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
 
六、保护的目的不同。
 
       商标权保护的商标,是具有区别商品或服务来源的显著特征的标志。保护的目的是为了促进生产者保证商品质量和维护商标信誉,以保障消费者的利益,促进社会主义商品经济的发展和公平竞争。
 
       著作权保护的是在文学,艺术和科学方面所创作的作品和与此相关的权益。其目的在于鼓励有益于社会的作品创作和传播,促进社会主义文化和科学事业的发展和繁荣。
 
七、时效性不同。
 
       根据我国《商标法》的规定,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10年,期满可以续展注册,且续展次数不限,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均为10年。
 
       根据我国《著作权法》的规定,作者的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的保护期不受限制。公民作品的发表权、使用权和获得报酬权的保护期为作者终生及其死亡后50年;如果是合作者作品,截止于最后死亡的作者死亡后50年。法人或非法人单位的作品,著作权(署名权除外)由法人或非法人单位享有的职务作品,其发表权、使用权和获得报酬权的保护期为50年。电影、电视、录像和摄影作品的发表权、使用权和获得报酬权的保护期为50年。作品自创立完成后50年内未发表的不再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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