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判定国际注册商标的优先权日期?

时间: 2017-01-09 18:22 来源: 恒大知识产权 作者: 胡顾问 点击:

       优先权日期是指巴黎公约、世界贸易组织或马德里体系成员国的商标注册申请人,在某一成员国次提出商标注册申请后的6个月内,如果就同一商标再向其他成员国提出注册申请,其在后商标注册申请享有次提出商标注册申请的申请日,以取得优先申请的权利的日期。那么,如何确定国际注册商标的优先权日期呢?
 
       在商标审查工作中,审查员经常要比对国际注册商标和国内注册商标的申请日期,对于国内注册商标来说,权利起算日期一般由申请日期或优先权日期决定。如果是国际注册申请,就要先看优先权日期。查看国际注册商标优先权日期时,应点击优先权文件编号(显示为红色),在弹出的信息窗口中确认该国际注册商标有无优先权备注信息。无优先权备注信息的,优先权适用于该国际注册所有类别的全部商品和服务;有优先权备注信息的,优先权仅适用于备注信息中涉及的商品和服务。
 
       审查界面显示的国际注册申请日期是商标局收文日期,与该商标的国际注册日期无关,不应作为判断在先权的依据。商标审查中,应按照以下顺序确认国际注册商标在先权日期:(1)优先权日期;(2)后期指定日期;(3)国际注册日期。
 
       通常情况下,应按照如下顺序操作:如果是国际注册申请,先看优先权日期,没有优先权,就看国际注册日期;如果是后期指定申请,也是先看优先权日期,在绝大部分的后期指定申请中,优先权都已过期,如果没有优先权,就看后期指定日期,在后期指定申请中不需要看国际注册日期。
 
       另外,在国际注册信息中,存在部分类别或某类部分商品被驳回、同一国际注册申请多次指定中国(例如国际注册时指定中国,后期指定又指定中国)等情况,审查时除遵循上述原则外,还应结合具体情况判断在先权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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